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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认定标准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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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套正版软件使用多套是否会构成侵权?
买1套正版软件后安装使用多套的情形在软件行业较为常见。软件用户安装使用多套软件的出发点可以分为学习测试和商业使用两种。商业使用的主要表现为,软件用户为节省成本、规避风险,或为了招投标、拿证评奖等需要,往往购买1套或数套正版软件做掩饰,然后在更多的设备中使用盗版软件。那么,买1套软件使用多套软件是否会构成侵权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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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辅助编程盗用开源软件代码,谁来担责。
AI辅助编程工具“洗代码”、“复制他人代码”是AI热潮下软件行业非常关注的问题,源小印则通过本文从“责任承担”的角度,探讨这种纠纷应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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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公司怎么发现盗版侵权
软件行业有一句玩笑话:“你的这款软件真烂,烂到连盗版都没有。”这虽然是一个玩笑,也反映了一个现实——任何软件一经发布,只要有用户认可,就会诞生盗版。与盗版侵权作斗争也成为软件公司的日常工作之一,有升级技术手段的、有行政举报投诉的、有发函警告制止的、也有直接通过法律途径的。无论采取什么杨的方法保护自己的权利,知道谁在用盗版,盗版是什么样子是软件公司的重要课题。那么,软件公司怎么发现盗版侵权呢?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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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AGPL数据库,软件是否要整体开源
软件使用了AGPL协议的数据库,是只要开源数据库还是开源整个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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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侵权纠纷,原告不提供源码,最高院:侵权仍成立
裁判文书摘要案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案号(2022)湘01知民初367号二审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1148号一审判决结果驳回北京六趣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结果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01知民初367号民事判决;二、长沙掌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北京六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三、驳回北京六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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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作者做对了什么,从(2021)最高法知民终51号案看软件开发
(2021)最高法知民终51号案一审原告方即软件作者是在适用GPL协议的软件“OpenWRT”基础上开发的,新的软件并未按照GPL协议发布。虽然被告方在一审、二审阶段均基于GPL协议提出抗辩并提供相关证据,两级法院在判决中均支持了软件作者享有著作权。是不是说:所有在GPL协议软件基础上二次开发的软件均享有著作权?源小印认为答案并不是绝对的,“可以享有权利”和“能够举证证明享有权利”是两码事。只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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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以GPL传染性抗辩,最高院:不成立!
(2021)最高法知民终51号案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入选2024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十大影响力案件案情介绍和100件典型案例》,同时2月18日的《人民法院报》以“这份判决给软件开发者吃了定心丸”为标题对该案进行了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认为,“该案判决...对软件开发者普遍关心的开源软件与软件开发者著作权权利边界问题、违反开源软件协议与侵害...